日前,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省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渤海是上承辽河、海河、黄河三大流域,下接黄海、东海生态体系的半封闭内海。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省市环渤海而居。近年来,渤海水质环境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好渤海生态环境,事关国家海洋生态安全,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事关环渤海地区群众的民生福祉。党中央将渤海综合治理列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之一,要求三年内明显见成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四省市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主动作为,通过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积极助力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四省市检察机关通过签署《意见》,建立七项协作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专项活动协同行动机制和研讨交流协作机制。
《意见》强调:四省市检察机关要在最高检察院领导和支持下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工作。由各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协作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各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协作保护长效机制。
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将会加强四省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的配合协作,携手应对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为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