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阳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监督原则,积极开展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多方式监督、不定期监督及拓宽监督渠道,促进提高了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近日,辽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和太子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会同区公安分局法制、刑警等部门负责同志,走访了太子河区徐往子、沙岭镇派等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侦查监督工作。
走访中,通过抽查公安派出所执法案件台账、接出警受案登记表、座谈交流等形式,围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对相关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三大重点,着重检查公安派出所是否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违法情形,办案中采取的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及侦查手段是否合法,通过较为全面的监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监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