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监督,向前延伸案件监督关口,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经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市院已于4月10日向全地区下发了《营口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并成立了以副检察长周娟为组长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市院领导小组分设两组,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推进、对下指导等工作;基层院分设六组,按区域分片推进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为征求意见、检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在征求意见阶段,要求基层院六个分组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主管刑事案件立案的负责人进行对接,说明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并向公安机关征求共同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检查整改阶段,基层院六个分组抽查派出所,市院两个分组在基层院已抽查的派出所范围内,随机抽查至少2个派出所进行核查。各分组要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案件处理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公安机关进行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线索,根据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审查办理。在总结提高阶段,各分组要对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包括营口地区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解决策略等,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院,市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向市公安局通报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以监督公安派出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立案后存在侦查瓶颈无法查实、立案后怠于侦查、立案后办案程序中存在瑕疵等问题为重点,检察机关可以采取立案监督、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形式促使公安机关予以整改,达到提升侦查质量,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