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食”光的检察守护
冷冻元宵、汤圆、水饺、冷冻肉等冷冻食品储存温度如果达不到零下18℃以下,极易腐烂变质,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元宵佳节临近,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节日期间冷冻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走访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将元宵、冷冻肉等食品置于室外销售,室外温度未达到零下18℃以下,部分商家冷冻食品储存设备温度未设置在零下18℃以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有效治理意见,对储存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辖区内冷冻食品储存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标准。